昨晚,慧培哥突然被朋友紧急联系,说这会还在公司加班赶项目进度,刚刚他感觉耳朵一阵闷胀感,耳朵里像是有个压路机,嗡嗡作响,这会他什么都听不见了。一开始他还和我打趣,说体验了一把真正的安静。
(图片来源:pixabay)作为前医生的慧培哥,自然知道这种情况的严重性,医院急诊。医生诊断为突发性耳聋,现在已经在进行激素治疗了。
今早来和同事们聊起这件事,慧培哥才意识到原来身边不少朋友对于突发性耳聋的认识不足。
很多人以为这是一时的上火或可以自行恢复。但实际上,突发性耳聋的治疗讲究“时效性”,有些人因为症状不明显或者个人不重视,治疗不及时,导致听觉永久受损,留下了一辈子的遗憾,因此突发性耳聋一定要及早诊疗。
还有人以为耳聋、听力下降等是“老年病”,但实际上,近年来年轻人突发性耳聋的发病率越来越高。大部分年轻人的一些不良生活习惯,如长期戴耳机、过度疲劳、精神压力大、熬夜等都是损伤听力的重要原因。
(图片来源:pixabay)那么,突发性耳聋这么高发的疾病,在保险理赔中又是怎样的状况呢?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起典型案例。
1案例简介
阿东今年27岁,近两个月以来一直有耳鸣和听力减退的现象。因为工作较忙,也没太放在心上。
一天早上醒来,他突然发现自己听不见任何声音,医院看了急诊。经过详细诊疗后,阿东被诊断为“突发性双耳聋”。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阿东的听力仍没有恢复,医生告诉阿东,因为前期症状已经存在很久,但阿东未及时医治,导致听力永久性下降,无法恢复。
(图片来源:pixabay)阿东遭受重创之余,想起自己曾购买过一份重疾险,保额20万,重疾险中保障的疾病包含“双耳失聪”,因此阿东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
但保险公司以调查人员通过电话与阿东沟通时,阿东在未佩戴助听器的情况下,基本能完成沟通为由,认为阿东的听力并未达到双方约定的重大疾病的赔付标准,拒绝理赔。
阿东觉得莫名其妙,于是让保险公司指定一家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的听力损伤程度进行专业鉴定。随后,阿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某专业司法鉴定所对自己的听力进行了检验鉴定,鉴定结果为:阿东目前双耳极重度耳聋属于重大疾病。
阿东将该鉴定书提交给保险公司后,没想到保险公司依然拒绝理赔。
一怒之下,阿东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图片来源:pixabay)2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阿东在保险期间发生突发性耳聋,且经专业司法鉴定所认定符合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标准,故阿东的病情符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
阿东发生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为证,并经保险公司委托的具备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认定,而保险公司未提交可以证明阿东听力未达到重疾赔付标准的证据,故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依法无据,本院不予采纳。
据此,阿东的理赔诉求有理有据,本院予以支持,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付阿东20万保险金。
3慧培哥总结
双耳失聪的重疾理赔条件,分解起来有这么几项:
1.是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的丧失。什么叫做永久不可逆呢?就是指积极治疗了天后,根据现有的医疗手段还是不能恢复;
2.要在指定的语音频率下进行测试,我们现在的重疾标准规定的是赫兹,赫兹,赫兹;
3.听阈的要求,要求在上述指定的各个语音频率下,90分贝都听不到;
(不同分贝带给人的感受)4.双耳都要达到上述情况;
5.三岁以上。大部分保险公司对于三岁以下儿童的双目失明和双耳失聪,都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此举也是为了预防部分道德风险。
(图片来源:pixabay)双耳失聪在理赔中的争议大多在于:大众认知中的“双耳失聪”和保险合同定义中的“双耳失聪”之间的差距。
因此,双耳失聪进行理赔时,一定要通过专业的医疗机构诊断或专业机构鉴定。当然,像本文案例中的不信任专业机构鉴定的保险公司也是极少数的个例,如果遇到这种沟通协商无果的理赔纠纷,建议大家及早通过法律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慧培哥还想再啰嗦一遍,提醒大家:如果发现耳鸣、耳闷或耳朵听力下降的情况,一定要予以重视,及早诊疗。